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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法规 /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

公告2025年第171号
2025-08-19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171号

【发布单位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
【发布文号】公告2025年第171号

【发布日期】 2025年8月19日

【实施日期】 2025年8月19日

根据工作需要,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进出口食品类规范性文件,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
特此公告。

附件: 废止的部分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目录.xls
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

2025年8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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